經濟部為因應氣候變遷及配合國家水資源政策,全面推動由各機關學校自主積極採行節水措施,於106年10月24日公告「機關學校常態節水行動獎勵原則」,依據獎勵原則第7點第2款規定:節水評比指標總得分於各類組之後百分之二十五,且用水量較去年同期用水量增加百分之十以上及省水器材換裝率低於百分之五十者,應派承辦人及業務主管參加本部節約用水專責人員精進訓練班。
今年氣候異常,為1964年以來首次無颱風侵台,造成水庫集水區降雨偏低,嘉義、臺南地區已於已於11月18日起調整水情燈號為減壓供水的黃燈,為因應未來半年枯水期的缺水風險,加強節水宣導工作,針對近三年經本署查核節水成效不佳機關、學校,尚未派員出席本署節約用水訓練課程單位,特於嘉義增辦一場次節約用水專責人員精進班,俾利各機關學校落實常態節水。場次 | 邀請縣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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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場次 | 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 |
(二)議程:
下午場次 | 議程主題 | 講師 |
13:00〜13:30 | 報到 | 工研院 |
13:30〜14:00 | 機關學校如何節約用水 | 工研院 |
14:00〜14:30 | 省水標章制度及省水器材換裝效益 | 工研院 |
14:30〜15:00 | 雨水貯留系統介紹 | 經濟部水利署 |
15:00〜15:30 | 綜合討論 | |
15:30〜 | 課程結束 |
註:主辦單位保留本課程內容異動之權利。
活動連絡人姓名:
黃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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